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以从严治党为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教育和引导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严格遵循习总书记对全党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守纪律讲规矩要求,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国家法律等明文规矩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向中省市县要求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把从严治党与从严管理干部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和生活情况,对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微杜渐。
二是以落实八项规定为主线,深化作风建设。紧盯“四风”新面孔、新动向,深入开展“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发现并解决抓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财政效能建设,围绕问题抓作风。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和事。
三是以问责追责为抓手,落实好“两个责任”。紧扣定责、履责、评责、问责四大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四个二”工作法,扎实抓好“两个责任”在财政系统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定期约谈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制度,完善股室长客商评议制度,力促“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对未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致使本单位出现廉政问题或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或股室负责人,要按照“一案三查、一责三问”的要求进行责任追究,敢于向违反纲纪、逾越规矩的人和事亮剑,确保政令畅通。
四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加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定期开展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检查。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提高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实现政府投资评审全覆盖,深入推进财政源头治腐。以管好财政资金和管好财政队伍为主线,对财政核心业务重点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寻租和滥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继续坚持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财政干部知敬畏、明得失、守底线,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