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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信访创新驱动助推 “两个责任”落实

作者:刘高岗 赵孝忠 发布时间:2015-08-04

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注重信访创新驱动,通过出台《对署名举报件和上级交办件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对信访举报事项的承办主体、后续工作事项的落实主体和信访稳控主体进行事后监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同时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和公开问责,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信访举报件的查办质态和一次办结率、群众满意率。  

创新办理方式,夯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一是重要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交党委主要负责人办理。对群众关切、反映强烈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按管理权限交乡镇党委“一把手”调查处理,在加大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力度的同时,促进基层党委从旁观者转变为局中人。若出现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等问题,进行倒查问责,从而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今年以来,县纪委交基层党委书记办理的信访举报29件,查实9件,部分属实12件。二是苗头性的信访举报问题,实行谈话函询反馈制度。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县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不构成违纪的问题或违纪事实清楚,但情节显著轻微,尚够不上党政纪处分的问题线索,在查清事实后,由县纪委常委与被反映人谈话函询,县纪委副书记将调查情况和结果反馈给被反映人所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

健全督查机制,夯实基层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定期开展转送件督查,念好基层纪委“紧箍咒”。县纪委要求基层纪委按时将上级交、转办信访举报件和本级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报送至县纪委信访室。县纪委信访室重点对基层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进行审查把关,检查基层纪委是否严格按照 “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从严要求基层纪委和纪委干部履职尽责。对没有按时办结又没有说明原因的,在全县内通报,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完善全县办案协作区制度,增强基层纪检干部战斗力。采取跨区域的方式,对全县15个镇、2个农业园区、3个办事处纪检组织交叉分组,实行办信办案片区协作查办管理机制,每个片区由县纪委的一名委、局领导任组长,有效整合片区内的人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办信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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