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县纪委召开基层纪委查办案件调度暨村级财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全县20个镇、办事处、农业园区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纪检书记(纪检组长),县直各部门纪检组长以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府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胜元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永勇主持会议。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柳彦斌通报了全县上半年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新宇通报了全县村级财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李胜元指出,当前我县基层面临的反腐倡廉形势复杂严峻,各镇、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省市县纪委的工作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增强反腐败高压震慑,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李胜元要求,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党委(党工委)、纪委(纪检组)要提高认识,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让群众亲身感受到至上而下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党委书记要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基层纪委要对当地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的廉政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子清,敢于担当,对违纪苗头早发现、早查处;对上级纪委批转问题线索久拖不办或敷衍塞责的,必须追究所涉乡镇党委和纪委“一把手”的责任。
李胜元提出,一是上半年基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进度参差不齐、办案质量偏低,落后乡镇纪委(纪检组)要采取有力措施,深挖案件线索,力争突破一批小官大贪案件,提高案件质量和数量;二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案件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要按照“查处一案、解决一事、教育一片”的思路,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三是基层案件查办和村级财务问题专项整治两项工作滞后的乡镇要高度重视,以时间倒逼,定期向县纪委案件管理室和党风监督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乡镇,县纪委将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