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通过四项举措对委局机关全体纪检干部进行岗位考核,充分调动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考核的组织协调上下功夫。 成立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常委担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局机关科室、派出纪检组和干部的考核、评定工作,使考核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了机关科室和干部考核在组织协调上的科学性及严肃性。
二、健全考核机制,在考核的工作思路上下功夫。首先在考核对象上确定机关各室、各派出纪检组及其成员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其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干部个人评比以得分多少进行,各室、各派出纪检组评比以本室、本纪检组参评人员平均得分进行。个人得分=基础分+综合考评分值;室(派出纪检组)得分=个人得分之和人数。明确了以干部个人考核为基础,进一步考核机关科室及派出纪检组的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三、完善考核制度,在考核的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机关干部的考核工作通过一卡三表进行考核评定。分别是《问卷测评表》、《民主测评表》、《岗位考核评分表》及《综合评定考核卡》。《问卷测评表》和《民主测评表》由问卷测评阶段向全体机关干部和委局班子发放,属于主观分,是委局班子和全体干部对个人在工作中的评价,占总分的10%。《岗位考核评分表》是岗位评比阶段对年初制定的个性目标任务及共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打分,属于客观分,占总分的90%。《综合评定考核卡》属于附加分,由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组成,对干部个人进行综合评定。《问卷测评表》、《民主测评表》、《岗位考核评分表》分值构成基础分,《综合评定考核卡》分值构成附加分。
四、细化目标任务,在考核的科学性上下功夫。根据机关科室和派出纪检组的职责,依据内设10个科室和5个派出纪检组的实际情况,年初,在多方探讨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纪委《2015年度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共设置个性目标任务148项,共性目标任务9项,加分项10项、减分项9项,分别分化至机关各科室和派出纪检组,细化了目标任务,加强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使县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做到了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