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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暨学习新《准则》《条例》会议

作者:刘高岗 郝宏耀 发布时间:2015-11-18

11月17日,府谷县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暨学习新《准则》《条例》会议。全县纪委委员、20个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纪检书记(纪检组长)以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胜元主持。

会议传达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县纪委副书记柳彦斌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背景、基本原则和主要过程以及《准则》和《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特征进行了专题辅导;李胜元就如何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李胜元指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不仅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更是我们执纪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李胜元要求;要全面把握好《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认真组织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标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持续深化“三转”,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李胜元强调,要深刻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模范遵守《准则》和《条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思想上筑牢防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我们划出了“高线”和“底线”,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发挥表率作用,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 高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要工作上严守规矩,生活上要洁身自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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