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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从严要求 实处着力 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

作者:余旭 刘高岗 发布时间:2016-06-01

近年来,府谷县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全盘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思路,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推进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成为常态。 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不正之风, 县纪委从规范制度、宣传引导、强化监督、从严惩处等几个方面多管齐下,开展了以整治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为重点的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实管严,累计对全县33家饭店检查1.7万多次,对1013名干部办理事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劝退宴席23家、237桌。通过二年多的整治,全县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之风有了明显好转,办理事宜规模明显缩小,宴请人数下降了近50%,铺张浪费现象得到遏制,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做法和经验也被市纪委认可,并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报道刊发。同时,下大力气整治党政机关铺张浪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审批管理中的“吃拿卡要”、窗口单位作风漂浮、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村级财务不规范和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四风” 问题,不断推进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和《府谷县县乡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就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县纪委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明会议纪律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规定》等制度,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细化规范,要求各级干部行有所止、事有所禁; 同时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在全县所有党政部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公共服务事企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全县242个部门单位全面公开了财政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将全县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府谷报、府谷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惩处问责。三年来,共查处各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1起,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51人,警示训诫26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86人。其中,在查处违规办理婚丧嫁娶方面,建议免职处理2人,立案查处5人,对27名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对1名监管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收缴违规礼金7.76万元。在查处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共对14名乱发补助实物、3名违规报销个人费用、5名公车私用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立案查处;对3名机关干部、16名农村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3名工作日午间饮酒的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存在财务不规范、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的7名单位负责人实施了警示训诫;对87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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