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多措并举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在府谷县政府网站、府谷报、府谷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发布《府谷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明确举报内容,公布举报方式。充分发挥县纪检监察网、“村务公开信息监督管理平台”、“清廉府谷”微信公众号、8811122纠风专线等信、访、网、电的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收集到问题线索6个。
聚焦执纪重点,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是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强占掠夺等行为。二是与惩治基层“蝇贪”、“村霸”专项整治结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严肃查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暴力敛财的基层干部。三是与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结合,严厉打击违规参与“明盘”、“黑口子”,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以及搞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基层党员干部。四是与资源开发、煤炭运销秩序等整治工作结合。五是与规范市场环境专项行动结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六是与信访举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从严从重查处侮辱诽谤陷害他人,歪曲事实、造谣传谣、诬告陷害、要挟组织,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破坏政治经济发展大局的行为和严肃处理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党员干部。
夯实“两个责任”,从严查处问责。督促部门单位、乡镇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工作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从重处理。截至目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问题线索2个,正在核查问题线索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