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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纪委监委2022年“五一” 端午廉洁过节提醒

编辑:张芳 来源:榆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2-04-29

2022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榆林市纪委监委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

3.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组织或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档娱乐场所;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从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高度认识和推进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尚。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风气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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