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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6-03-11

(2016年3月8日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3月8日在榆林召开。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1人,列席308人。

市委书记胡志强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及其他市级领导出席了会议。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凯盈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一年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体现着坚强的党性原则,彰显了党中央的责任担当,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领会,精读深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全会认为,胡志强书记的讲话,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对认真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持纪严于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赵正永书记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结合了榆林工作实际,充分彰显了市委的责任担当,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15年,市委深入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率先垂范、领导有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王岐山书记来陕调研在榆林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切实抓住“关键少数”,管党治党螺丝层层拧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发生明显转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得到强化;不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会指出,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总结的五个方面工作体会,系统全面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省纪委六次全会对理解把握、贯彻落实五个方面体会提出的五点要求,是对五个方面工作体会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我们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切实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切实把握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有效途径。

全会提出,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严明政治纪律,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对机构改革、精准脱贫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实践好“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权力清单,推进政务公开,尽快制定出台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切实发挥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强化问责和考核,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全面抓、全面严,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并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定期进行述职讲评。加强对中省驻榆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管理。承接好省委巡视工作,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巡查。抓住“关键少数”,加大问责力度,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坚持细化量化,规范分类硬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发挥好考核工作风向标、指挥棒、推进器作用。

第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三转”,对市、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清理、再规范。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设立综合派出纪工委,破解“同体监督”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做好县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巩固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成果。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第四,持之以恒、步步深入,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持续加压发力,在全市集中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巩固深化“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成果,坚持“承认旧账、不欠新账、逐步还账”,进一步夯实整治责任,确保“旧账”化解到位。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发现的懒政怠政问题,要严查快处,强化问责,公开曝光。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形成有利于干部奋发有为的社会环境。

第五,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要创新执纪方式,开展“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质量提升年”活动,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对同时涉及违纪和违法的案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及时将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

第六,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基层。县乡纪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务公开报》、村组财务管理等10项重点工作。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两个责任”分类硬考核之中。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既要通报曝光违纪案件当事人,又要通报曝光“一案双查”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七,坚持以德治党,推动党员干部教育经常化。要开展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始终忠诚于党,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将道德挺在纪律前面,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受教育、明底线,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强化规矩约束。开展廉政教育,建好“党风廉政教育平台”,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在线学习。通过选取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辐射带动,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立根固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第八,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要选好人、用好人,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深化以“两个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干净担当”做全市党政机关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能讲能写能担当”做全市公务员表率。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建设小康榆林、幸福榆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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