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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胡和平贺荣共同揭牌

发布时间:2018-02-02

2月1日,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胡和平,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贺荣共同揭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钱引安主持。省纪委、省监委班子成员参加揭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省委坚决扛起主责,省纪委切实担负专责,各相关方面和部门积极主动配合,有力有序有效合力推进各项工作。1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贺荣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了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顺利组建。挂牌后的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将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的正式挂牌成立,充分体现了陕西省对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定的坚决拥护,体现了全省人民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厚望,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新起点,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按照中央精神及省委要求,坚定不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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