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发布时间:2011-01-14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节日,现特别重申以下规定:
一、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四、严禁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
五、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六、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中共府谷县纪委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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