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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府谷县纪委监察局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6-07-19

 

2016年府谷县纪委监察局预算公开情况

一、纪委监察局预算说明

(一)纪委监察局主要工作职责

县纪委机关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县政府负责。主要职责为: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实施干部提拔任用考察并做出廉政鉴定,承担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4.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镇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起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党内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

7.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9.会同县委组织部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副局长、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负责考察、任免派驻纪工委副书记、正副科纪检监察员;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明政治纪律,保证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县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对机构改革、精准脱贫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构建“不能腐”有效机制。

2.强化问责和考核,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并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巡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做好巡视、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规范分类硬考核。进一步提高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发挥好考核工作风向标、指挥棒、推进器作用。

3.坚持巩固深化,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加压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健全完善月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各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对零查处、零报告的要约谈党委、纪委负责人,经约谈后仍无结果的要严肃问责。继续抓好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4.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继续在构建“不敢腐”有效机制上持续发力。创新执纪方式,开展“规范线索处置、提升案件质量”年活动。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强化线索管理,严格审查工作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

5.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要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县镇纪委要用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纠风牵头任务,加强对部门行业的管理监督,落实好纠风工作10项重点任务。

6.深化宣传教育,落实以德治党新要求继续健全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积极构建“不想腐”有效机制。开展理论教育,指导工作实践。开展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开展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开展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宣教平台,继续打造一批精品节目和品牌栏目,注重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的综合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7.落实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推进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打造过硬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内部管理制度,支持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

(三)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共下属五个纪检组,分别为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监察室)、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组(监察室)、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监察室)、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监察室)、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组(监察室)。单位性质为下属独立预算事业机构。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每人每年3万元,单独报账,经费由财政预算到纪委,然后下拨。现共有正式在编人员14人。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全部由纪委提供。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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