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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幅漫画提醒您,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作者:张芳 编辑:张芳 来源:府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21

近期,全国聚集性疫情呈现出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我省西安、宝鸡等地相继爆发疫情,共同聚餐已成为本轮疫情的主要传播方式,餐厅成为主要传播场所,受周边省市疫情影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降低聚集性传播风险,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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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严禁在酒店、营业性餐厅、茶馆、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一桌餐”等场所组织和参与各类聚会、聚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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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棋牌等聚集性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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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违规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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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各级各部门违规组织会议、培训等聚集聚会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聚集聚会活动,确需组织的,要严格按照市联防联控办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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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禁各级各部门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机关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就餐,严格执行错峰就餐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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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禁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非定点场所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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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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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禁组织和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活动。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规定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紧盯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加强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成立2个专项检查组,深入酒店、餐厅、茶馆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带头落实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教育引导家人、亲戚朋友和身边人员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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