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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镇扎实开展“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

作者:石耀霞 发布时间:2015-11-17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基层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近日,孤山镇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行动,认真安排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把镇内基层单位建设成为公正执法、勤政为民、文明规范、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了全面深入地搞好今年的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孤山镇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下发了《孤山镇2015年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评议方案》,细化了评议工作。成立了以政风行风评议员和监督员、人大代表、纪委委员、群众代表等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评议组,评议组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承担全镇政风行风建设督查、走访、测评、评议等相关工作任务。

二是提高认识,做好宣传。为达到评议目标,孤山镇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制作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使广大群众对开展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有了全新认识,从而更好地参与和支持开展评议创建工作。同时要求各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创建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推进评议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今年评议工作,各评议单位在创建过程中着重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情况,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决纠正“四风”,认真履行职责等方面,立足工作实际,以本次创建活动为契机,自寻差距,按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民主评议意见,通过自建自纠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完善单位机制,转变工作方法,改善服务态度,切实做到服务为民、为民服务。

今年,孤山镇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司法所等14个镇属单位参与“人民满意基层单位”评议,目前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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