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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老高川镇“四项措施” 为“清产核资”保驾护航

作者:任建军 发布时间:2015-07-14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村务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老高川镇党委、政府、纪委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为清产核资保驾护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并组成了由纪委、财政、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共同参与的三个“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二、全面“清产核资”。目前,已对全镇10个村、80个村民小组的财务进行了审查清理。10个村全部设立了基本户,各村、组已将账面积余款缴入基本户,余额达385万多元,为下一步村级财务规范化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严明工作纪律。在“清产核资”过程中,镇纪委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工作人员参与村组的宴请,对各村组的财务要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报告参与人员全部签字,无现金积余的村组由村组组要负责人写承诺书,有效的防止了村组对财务的瞒报和漏报。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财村用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共府谷县纪委、府谷县监察局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和《府谷县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具体制定出台了具体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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