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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划定“警戒线”

作者:刘高岗 高磊 发布时间:2015-06-02

为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府谷县纪委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提高自律意识、以制度规范为准绳,加大执行力度、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严查违纪行为,大力整治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县纪委成立了专项整治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胜元担任,两名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督查组1个,检查组4个,监督组13个。

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提高自律意识。3月份下旬,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宣讲人员,奔赴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部门、单位宣讲《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及其新出台的《补充规定》。印发《廉政准则》单行本500多册,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认真分析和查找自身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以制度规范为准绳,加大执行力度。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和《补充规定》,并建立了制止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监督员制度,党员干部家庭成员中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必须提前10天向县纪委和本单位双报告,确保当事党员干部做到不超范围请客、借机敛财、动用公款公物。 

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严查违纪行为。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公布网络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媒体等各方面的举报与监督,认真受理和查处举报线索。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行为不教育、不制止、不处理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截至目前,共组织1860多人次进行专项检查,对 6 名科级干部大操大办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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