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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牢记前车之鉴 加强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0-11-12

    11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学习《镜鉴》座谈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贾福兴出席并讲话。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座谈。

 

 
    《镜鉴》选录了近几年中央企业查办的100个案例,涵盖了中央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员工在生产经营管理业务中发生的腐败案件。

 


    贾福兴要求各中央企业切实提高对警示教育的认识。他指出,警示教育直观、感性、说服力强,是反腐倡廉教育诸方式中比较有效的措施之一,是提高企业领导人员自我防范腐败能力的一种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要把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干部、源头防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典型案例为镜子,警钟长鸣,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突出重点人群,抓住重要时段,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活动,努力提高警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企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警示教育的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教育。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丰富教育载体和教育形式,让员工乐于接受教育、主动接受教育,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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