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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让“三项机制”成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加速器”

作者:王树强 闫胜利 发布时间:2016-12-12

省委“三项机制”出台以后,府谷县结合地方实际,细化配套办法,出台《府谷县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着力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强力推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引导激励干部履好职、尽好责,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从政氛围。

据了解,在《府谷县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中,对县管领导干部提出了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精准扶贫工作不力、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煤炭经营和房地产开发等8个方面36种“下”的具体情形,明确了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5种“下”的主要方式,同时细化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程序,重点促进“人适其位,才尽其用”,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问题。

在今年换届工作中,府谷县坚持用“能上能下”的要求来选拔使用干部,对9名领导干部给予了“下”的处理,其中对3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科级干部在换届中不予提名,对2名涉嫌严重违纪的领导干部,1名与班子成员不能和谐相处、给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科级干部,3名因身体不适、不能履职的科级干部,给予免职处理,从严落实了“不作为者下岗下课”的“三项机制”精神。

与此同时,府谷县树立激励导向,打通“能上”渠道,在乡镇换届中对29名平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了提拨重用,近期又推荐1名便民服务中心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挂职锻炼,提拔1名在副校长岗位上工作的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到校长岗位上工作,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年轻干部搭建了锻炼能力和施展才华的舞台,有效激发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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