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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三个不放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6-07-12

      今年以来,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通过强化担当,责任落实不放松、突出重点,监督检查不放松、聚焦问题,整改落实不放松,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担当,责任落实不放松。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对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3个层次,明确党委主体责任48项;纪委监督责任从领导班子、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班子成员和其他纪检监察干部4个层次,明确纪委监督责任32项,确保了“两个责任”内容可落实、可监督、可问责。协助县委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将42项任务分解到19个牵头单位,41个配合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90份,督促各级党政部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监督检查不放松。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了5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延伸抽查了10个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全面掌握了解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党风廉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是聚焦问题,整改落实不放松。紧盯“四风”问题和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开展明查暗访16次,专项督查1次,发现各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19个,重点工作推进方面问题6个。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部门(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3份,要求各部门(单位)列出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今年党风廉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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