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府谷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03

    4月3日,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全县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新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认真履职尽责。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主责意识,把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对干部采取多种形式敲警钟、提要求,重申清明期间纪律规定,加强教育防范、值班排查工作。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执行纪律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党员干部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遵守清明期间包括防火在内的各项纪律要求,移风易俗,带头文明祭祀,绿色祭祖,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尚,严格遵守府谷县政府下发的关于清明节祭祀的文件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清明节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活动;严禁在疫情特殊时期参加聚餐和相互宴请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通知要求,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清明期间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继续通过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随手拍”等方式,密切关注清明节期间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责问责。

    来访举报:府谷县新区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东楼A217室
    来电举报:0912-8710050
    来信举报:府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719499
    举报邮箱:
fgxjwxfs@126.com
    举报网址: http://shaanxi.12388.gov.cn/yulin/fuguxia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